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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进小区,收益无业主份?

信息来源:chinaaoo.com   时间: 2012-11-08  浏览次数:1470

  相信已有不少街坊留意到,现在一进入小区,电梯间、停车场、楼梯内、小广场到处都张贴着广告,住宅小区成为各广告商的“必争之地”。不过,街坊有没想过这笔广告收益最后归了谁?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小区业主都不大清楚还有这笔收益,也不清楚钱到底去了哪里。

  天河龙怡苑小区:业主多不知有广告收益去向:用于维持物管开销

  在天河区东圃龙怡苑小区,记者看到电梯内、大堂、一楼商铺外面的柱子上,都挂着各种广告牌,包括一些饮食的,例如牛奶广告,房产、电子产品等各式各样的广告牌。不少业主表示,一年四季广告都不间断。

  记者从物管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在小区电梯中放置广告牌的话,一个牌的收费是1500元/年;在大堂放置电视广告牌,一年的收费大约是1500~2000元,有时候大堂会放四个广告牌,有时只放两个;如果在小区宣传栏中投放广告牌的话,一年大约是800~1000元。

  这样算下来一年也有不菲的数目,然而多数小区业主对此表示没留意。今年刚在小区买了新房的王小姐说:“平时和物管的沟通只限于交费用之类的,很少涉及其他的问题,看到过电梯里的广告牌,但不知道广告商需要付钱给物管,物管也没和我们业主说过这些事情。”

  同时,物管方面则表示这笔收益和业主无关。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说:“电梯、大堂、广告栏、一楼商铺外面的柱子均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因此投放何种广告、以及收取的广告费用均与业主无关”。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物业管理费收得很低,一个季度1元/平方米,因此广告费用是用来维持物管平时的各种开销,包括买各种清洁用品、聘请保安以及清洁工人,还要小区的绿化等。

  江南大道中广大厦:广告年收入近10万去向:物管称“不便透露”

  江南大道中广大厦是一栋28层建筑,商住两用,六层以下是商铺、办公室,以上是住宅。大厦临近街边,因而楼内广告也较多。记者看到,大厦的六七个电梯中布满各种广告,三面分别放置了一个广告牌,目前是双十一百货购物打折、以及电子商品的广告牌。

  记者从该大厦的物业管理处咨询得知,投放一个广告牌一年大约几千元,客户一般比较固定,一次签订好几年的合同。粗略计算,一年有近10万元的广告收入。

  然而对这笔收益的去向,物管方面先称“这份收入为什么要分给业主”?随后改口称费用如何分配不宜外露。住在大厦10楼、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近20年的张先生表示,“大厦电梯里的广告持续了有10年了吧,我自己是知道业主可以分到这些广告收益,但是物业一直没提过,自己也懒得去找物业理论,麻烦而且分不到多少钱,想想就算了。”

  说 法

  广告商:小区成“新大陆”,合作都和物管谈

  记者从一位长期从事社区广告发行的商家处了解到,现在住宅小区几乎是广告商家的另一个新大陆,不少商家看准了住宅小区人口集中、广告营销到户的优点,纷纷抢占这块地盘。一些小区管理比较严格,广告商家如发布少量的传单、宣传册,可能会通过混入小区或是请小区业主代发的形式,但如果量大的话,都必然需通过和物管公司合作,签订协议,比如一年交多少钱,可在小区内楼梯、电梯内投放广告,或是给物管公司多少钱,可以请他们的工作人员将广告代发入户等等。像部分小区推行一次性交5000元,可在小区内发放3万册宣传单,或是一天300元,可在小区出入口处搭一个临时帐篷,发放广告等。这位广告商表示,“我们合作几乎都是和物管公司方面谈的,至于物管方面收了钱怎么用就不太清楚了。有时候甚至只要买通部分物管工作人员,就可以进到小区里发放广告。”

  律师:收益归业主,可与物管分成

  对于住宅小区广告收益的问题,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欧阳晓军律师明确表示,虽然目前法律上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所有权这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外墙、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依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这部分广告收益属于业主所有。

  欧阳晓军建议,“业主应该争取自己的这部分权益,对于这笔广告收益,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方面可实行分成制,毕竟物管公司在安装或是广告管理方面也起到一些作用,可适当分得利益,比如说八成收益归业主等,将这部分收入投放入小区公共基金中。如果物业方面不公布这笔收益的去向,或是私自独占了这部分收入,业主委员会或是单个业主个人都可以要求争取回自己的权利,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城市科学研究会副会长谈锦钊认为,“这部分的收益,并不一定要拿出现金来分给业主,但做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自觉将这部分收入公布出来并且投放到小区公用资金中去,比如用以丰富小区文化活动,补贴一些公用电费等。”

  问 题

  业主多嫌麻烦不愿争取

  住宅小区的广告收益已经非常明确,业主享有合法权益,但不少业主不愿意自己单独争取,成立业主委员会去争取又嫌麻烦。住在龙怡苑小区的陈小姐介绍,她所住小区内租户很多,一般业主只是收房租,其余的事情都不予理会,更多的业主也不在意广告费的事情。

  此外,记者了解到,有些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程序非常复杂,这令不少业主“望而止步”。首先要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同时,有些业主担心业委会会和物管有冲突,不想成为其成员。龙怡苑小区的不少业主反映,因为该小区的物管比较“厉害”,而业委会多为维护业主的利益,难免会与物管在一些问题上有冲突。“虽然我们小区的业主想成立业委会,但是没有业主想做业委会的成员,害怕物管”,刚刚结婚买房的陈小姐对记者说。

  成功个案

  顺景雅苑小区:业委会介入,业主有分红

  记者从位于海珠区新港西路的顺景雅苑小区了解到,由于该小区成立有运作成熟的业主委员会,因而对于小区内广告投放和收费都“了如指掌”:广告商先与小区物管华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洽谈,然后再由物管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最后决定相关投放事宜,广告收益也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协商处理。

  据了解,小区广告投放火热,“今年已经没有可以投放的广告位了,都被预订满了”,该小区物管一名工作人员说道。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几名成员告诉记者,“不方便透露业主委员会与物管之间广告投放的运作模式,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商业机密,不适宜对外公开,但业主一定是有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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