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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开发商及中介机构宣传广告需先送审

信息来源:chinaaoo.com   时间: 2020-10-12  浏览次数:15

日前,惠州市大亚湾房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须提前将宣传广告式样报送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发布。同时,该局还将不定期对楼盘宣传广告进行抽查。根据大亚湾房产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关于报送商品房宣传广告样式的通知》称,为规范商品房广告宣传行为,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提前将拟由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式样(现场展示、网络微信发布、户外传单、特别是广告用语)书面盖章报送该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新增的广告(含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也须书面盖章及时报送该局。此外,该局将不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宣传谁、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整改。同时,房管局还发布了楼盘虚假宣传的案例,有销售机构对外将“银滩花园”宣传为“梵高的海第三期”进行推广。据介绍,由惠州市金璟东置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银滩花园”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东小径湾3号,该项目占地45162㎡,为单独报建项目,规划及物业管理区域与“小径海岸城花园(推广名:梵高的海)”“碧桂园十里银滩”等项目互相独立。该局提醒广大购房人,在购买“银滩花园”项目房屋时,切勿听信“梵高的海第三期”“碧桂园十里银滩”等宣传口径。

该局提醒,欢迎广大群众对不实广告宣传进行反映,反映途径:关注“大亚湾房管”微信公众号找到“民意直通车”,发送相关证明材料(图片、视频和文字证据),该局将安排专人跟进核实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据悉,原先大亚湾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为了吸引人气,在宣传广告中提出了“深圳东”“临深盘”等字眼,夸大、歪曲、生造地理概念,甚至制造虚假消息,将其他城市排队抢房的视频拼接剪辑造谣大亚湾“哄抢房源”。为此,曾不少中介机构被查处。(陈骁鹏 李海婵)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羊城晚报 (资料图)责编 | 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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