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福莲向首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代表授牌授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长山介绍了我省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发布和解读了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标识。
据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引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印发了《关于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促使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成为江苏法治文化高地的精品亮点,更好地助推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法治景观集群段建设取得新突破。各地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开展大运河与法治文化遗产相关的文物古迹、名人名(故)居等历史遗迹的梳理工作,对相关法治文化资源立牌或挂牌予以展示和保护,在此基础上,将重点项目、普法资金、研发力量向大运河两岸集中,推动大运河文化与时代元素相结合,打造了一批法治场馆、公园、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截至10月中旬,全省共提档升级现有或新建运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1200余个,其中新建98个。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评定了南京航道文化主题公园、无锡惠山区玉祁“戏码头”、常州史良故居、苏州山塘法治文化体验线等10个“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法治惠民样板段建设取得新发展。各地初步挖掘大运河诗词歌赋、地方戏曲、传说典故等非物质遗产,提炼其中的法治元素,创作了1300多部大运河法治文艺作品,其中包括《老潘的普法人生路》《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再“宪”人生》在内的精品达100余部。同时,实施法治文化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法治文化进大运河沿线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军营,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文化活动3800余场,营造了保护大运河、推动大运河沿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氛围。结合2019年10项司法行政惠民实事实施,大运河沿线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扶贫、“减证便民”“法企同行”等活动,帮助4400余家乡村民营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实际解决问题5000余件;帮扶特殊人群特困家庭1378人,发放帮扶基金和物资115.3万余元;实地走访企业2.2万家,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2.7万个,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2.8亿元,为推动大运河沿线区域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人民群众在各类具体的法治惠民项目中参与法治、感受法治、享受法治,更好地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
基层治理示范段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运河沿线地区社会治理格局,各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制度的刚性保证大运河沿线地区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动态监测评估,持续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法律明白人培育行动”“普法达人评选行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行动”“法律六进实践行动”,部署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3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完成大运河沿线1.6万余个村居的村规民约梳理,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渗透到群众日常规则养成,全面增强其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省司法厅还同时发布了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标识。标识以江苏地图轮廓为基本形状,以绿色为基本色调,以我国传统“印章”为基本造型,巧妙融入“法”“运”两个汉字,充分体现了“千年运河 法润江苏”法治文化建设一体联动、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下一步,我省还将充分发挥10个“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在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千年运河德法相伴”主题,在大运河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化、个性化、规模化发展中,将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有机融入大运河沿岸的文化旅游开发,实现法治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嫁接、古代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整合,展现大运河散发的浓郁法治韵味,推动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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